遼甯省高等學校新型智庫建設實施方案
(試 行)
為踐行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深化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重要論述,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國特色新型高校智庫建設推進計劃的通知》(教社科〔2014〕1号)和《中共遼甯省委關于加快全省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實施意見》(遼委發〔2018〕11号)精神,提升高等學校服務黨和政府科學決策能力,加強自身内涵式發展建設,省教育廳決定開展高等學校新型智庫建設,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國家和遼甯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戰略需求,聚焦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态文明建設、黨的建設和國際關系中的重大問題,以及與人民群衆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實際問題開展高層次的應用對策研究和戰略咨詢,提供長期的智庫支撐,有效服務黨和政府的決策,着力提升高等學校的自主創新能力和社會影響力,促進高等學校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學研究三位一體能力的整體提高,不斷增強高等學校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特别是遼甯老工業基地新一輪振興發展中的貢獻度。
二、建設目标
新型智庫建設以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總目标,依托高等學校優勢和特色,創新體制機制,整合優質資源,完善總體布局,充分發揮高校智庫戰略研究、政策建言、人才培養、輿論引導、公共外交的重要功能和作用。重點支持和培養一批具有集成優勢的新型智庫機構;改革科研項目管理,提高應用研究項目質量,在關鍵領域、關鍵環節以及急待解決的問題上取得重大突破;拓展成果轉化渠道、搭建高端發布平台、打造高校智庫品牌,着力提升高等學校的社會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到2025年,分批次建成20個左右支撐國家和區域發展的新型智庫,力争5-10個高校智庫進入省級重點新型智庫建設範圍,力争3-5個高校智庫進入國家級高端智庫建設體系。
三、建設方式
1.建設基礎
申報建設智庫原則上應在以往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建設,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方式:
(1)整合現有優質資源。以2011協同創新中心、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和區域發展戰略研究基地建設為基礎,重點打造一批具有遼甯特色的省級優質智庫,并支持和鼓勵其建設成為國家級智庫。
(2)拓展相關平台功能。依托自然科學學科的2011協同創新中心、省高等學校重大科技平台和各級各類科研平台(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新農村發展研究院等)拓展其功能,力争成為面向國家和國際重大科技戰略問題的國家級智庫;面向行業、産業科技發展的戰略研究中心;面向區域傳統産業升級和新興産業發展的特色政策咨詢機構。經過建設,使得上述科研平台同時成為高等學校軟科學研究的重要力量。
2.申報條件
高等學校申報智庫應具備以下條件,其中(1)(2)為必備基本條件:
(1)團隊及決策咨詢渠道建設。已具有較好的團隊,且建立了穩定的決策咨詢渠道;
(2)負責人條件。智庫負責人一般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立場堅定、視野開闊、掌握政策、熟悉情況,在所申報智庫研究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威望、一定的社會影響力、較強的決策咨詢研究能力和組織動員能力,現任學校主要領導一般不作為智庫負責人;
(3)成果積累。智庫成果有較強的社會影響力且已有一批成果(“十二五”以來近6年的主要成果)被省級以上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批示,并被省級以上職能部門采用;
(4)機構要求。具有相關的研究院(所)、中心、基地等實體機構支撐;
(5)合作研究機制。已與國内外高水平智庫建立良好交流合作研究機制。
(6)協同創新機制。高校牽頭,需協同相關科研單位、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等共同聯合組建智庫,廣泛聚集各類智慧要素和創新要素,提升智庫建設的實踐性、創新性和應用性。
(7)聘請顧問。須有行業、産業戰略性科學家作為顧問,并實質性、穩定開展相關工作。
四、建設任務
1.建立柔性人才流動運行機制。探索建立圍繞任務和項目要求的人才柔性流動運行機制,條件成熟情況下,鼓勵高等學校智庫核心專家到政府部門和國内、國際相關組織挂職任職。聘請有較高理論素養的黨政、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參與高等學校智庫研究工作,形成政産學研用之間人才交叉流動的良好格局。
2.加強平台建設,提高研究咨詢能力。強化數據庫、資料庫和網站的建設,鼓勵與政府、行業等相關部門共同分享數據資料,加強基于數據分析的研究咨詢能力。
3.舉辦高端論壇,拓寬決策咨詢渠道。通過定期舉辦有影響的高端論壇,幫助研究人員培養政治和問題敏感性,建立與政府部門、媒體和社會等的良好溝通渠道。
4.采取多種成果公布方式,實現成果轉化。定期通過論壇、論文、出版物、權威性研究報告、咨詢報告等方式來公布成果,并加強對外宣傳。每年至少向教育和智庫建設依托平台主管部門提供3份左右相關領域的咨詢報告,且其中相關内容至少1份被省委、省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予以采納。
五、組織管理及條件保障
1.鼓勵協同建設。支持高等學校不同學科聯合組建研究團隊,主動加強與政府研究機構、社科院、科學院、工程院,以及民間智庫等的合作,強化高等學校之間及高等學校内部的交叉合作。
2.改進科研評價。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評價導向,實施科學合理的分類評價标準,把解決國家和遼甯重大需求的實際貢獻作為核心标準,完善以貢獻和質量為導向的績效評估辦法,建立以政府、企業、社會等用戶為主的評價機制和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轉化機制。
3.改革支持方式。建立後期資助方式,對政府決策産生重大影響的專家、團隊和科研成果,可額外申請省教育廳相關人才、團隊和項目支持計劃,經審定,可給予後期持續支持。密切跟蹤重大需求,與實際工作部門合作确定項目選題,設置智庫項目專項計劃,改進課題立項和結題制度,提高項目設置的針對性、實效性。
4.加強基礎建設。高等學校應為智庫提供專門的場地和設備,設立專門的機構、人員和必要的運行經費,建立有效運行機制,開展主題網站、信息庫等建設,加強日常管理,為參與智庫研究的專家提供良好的工作保障和服務支持。
5.開展年度評估。實行“有進有退、優勝劣汰”的動态管理制度。申報獲得批準的智庫,将于下一年進行年度評估,評估指标體系由三級指标構成,分為5個一級指标、14個二級指标、19個三級指标。19個三級指标中,核心指标A*(4項)是必達标項,重點指标和基本指标達标6項以下者,為年度評估不合格智庫;重點指标A(6項)達标5項以上,基本指标B(9)項達标6項以上者,為年度評估合格智庫;重點指标A(6項)全部達标,基本指标B(9項)達标8項以上者,為年度評估優秀智庫。
我廳将在對各個智庫進行年度評估的基礎上,發布年度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