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為了做好2016年度學校财務決算工作,保證财務決算報告真實、準确、完整、及時,根據學校财務管理相關規定,現将财務決算期間封賬及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計劃财務處将在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開展财務年度決算工作,期間暫停辦理财務支出業務(包括現金、支票、電彙的借支、報銷及銀行代發、公務卡還款等業務)。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起恢複上述業務。
請各單位、部門和相關教育、科研經費項目負責人抓緊時間,對已經發生和正在進行的各項開支盡快辦理結算手續;對年末之前必須辦理的開支事項抓緊實施,保證在封賬之前完成結算工作。
二、從2016年11月份開始,計劃财務處已經對各項借款進行全面清理。請各單位、部門和相關經費項目負責人盡快辦理還款與報賬手續。對于已經借款支付,但尚未取得發票的業務,請盡快向收款單位索要發票,辦理報賬手續;對于已經借款支付且已取得發票的業務,保證在封賬之前完成報賬手續。
三、根據上級和學校财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辦法,财政專項資金自下撥年度起連續兩年未用完的專項資金,将作為結餘資金被财政廳收回。參照财政廳往年的專項資金統籌工作時間安排,2014年下撥的财政撥款專項資金将于2016年12月初被收回,收回後不返還學校使用。請各項目負責人務必認真執行相關規定,保證專項資金執行進度,确保2014年度專項資金執行完畢,并加快2015和2016年度的專項資金執行進度,避免産生專項資金被收回的嚴重後果,保障以後年度專項資金的順利申報。
以上事宜,特此通知。
計劃财務處
2016年11月29日